昌乐二中2025年(面向潍坊市区)高中招生问答 ①

发布日期:2025-04-24 访问量:

今年面向潍坊市区招生计划和范围是什么?

  2025年,我校面向潍坊市区(包括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经济区、滨海区、峡山区、市直初中学校)招收初三应届毕业生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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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5月11日-15日(每天8:00-20:00) 

  报名方式:考生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考平台报名系统,核对并补充完善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由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考生本人意愿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后要对考试科目、报考类别、志愿学校等信息进行重点核实。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报名科目、志愿学校等报名信息;报名时间结束后, 系统将不允许再进行修改,由初中学校统一打印信息确认表,考生及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交区教育部门存档备查。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考试、录取、高中学籍注册全过程。凡户口簿姓名与学籍姓名不符者、报名照片与考生本人或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照片不符者,一经核实,取消其报名或考试、录取资格。

  常规批次志愿填报:招生范围内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志愿第一志愿均可报考山东省昌乐二中。未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一志愿直接报考我校的考生,将照顾考生第二组合科目(物理、化学、历史、地理)中等级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后参与录取(如全A则不再提高)。

  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市直初中学校以及寒亭区、峡山区的初中毕业生,可以第二志愿或第三、四志愿(民校生志愿)报考我校;坊子区、滨海区初中毕业生,可以第二、三志愿(民校生志愿)报考我校。

  补录批次志愿填报:我校将视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和学生报到情况(以实际交费为准)发布民办普通高中补录计划,若考生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志愿录取,可在民办普通高中补录批次志愿的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继续填报我校。


考试时间及地点

  文化课科目考试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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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地点由初中学校所在区教育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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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学费14900/人/学期,住宿费为910元/人/学期,学费和住宿费均按学期收取。


今年的录取条件具体是什么?


  1.录取的基本依据和必备条件

  录取的基本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录取的必备条件是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劳动教育、美育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等级(符合相应条件,准予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科目免考的除外);其中,劳动教育、美育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 C等及以上等级,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达到合格等级。有一科及以上科目缺考的,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与体育与健康两科互换后需达到2C等级及以上,第三组合道德与法治、生物学两科等值互换后需达到2D等级及以上。


   2.录取方式

  采用综合录取的方式进行,按照考生常规批次志愿和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将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划分为三个组合后进行录取。其中第一组合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和综合素质评价;第二组合科目为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四科;第三组合为道德与法治、生物学、信息科技、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劳动教育、美育。

  组合内互换规则:第一组合内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等级可等值互换,体育与健康、综合素质评价可等值互换;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与体育与健康、综合素质评价不可等值置换;第二组合“物化史地”四科等级可等值互换。第三组合中道德与法治、生物学两科可以等值互换。

  组合间置换规则:第一组合内任意一科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二组合其中一个学科的一个等级,如语数英其中一科等级由A+降到A,或由A降到B+,……,可相应提高第二组合其中一科的一个等级。但不能通过下调第二组合科目的等级提高第一组合科目的等级。组合间置换后综合素质和体育与健康等级需达到录取的必备条件。

  不能通过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科目等级提高第三组合科目等级。

  (1)未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一志愿直接报考我校的普通考生,将考生第二组合科目(物理、化学、历史、地理)中等级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后参与录取(如全A则不再提高)。

  民办第一志愿(含第一志愿直接填报我校或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后下一个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如已录满招生计划总数,将不再录取民办第二志愿;若民办第一志愿未录满招生计划,则从民办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2)将达到我校录取必备条件的考生,先按“物化史地”组合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高到低排序,预录取招生计划的120%;在预录取的所有考生中按考生的“语数英”组合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招生计划的100%,划定第一条录取标准。

  如因多个考生成绩并列,致使达到标准的考生人数超过计划数时,则将某个组合的标准提高一个等级直至恰好到达或少于录取计划时作为第一条录取标准(提高组合顺序为先提高第二组合,再提高第一组合)。

  (3)若按第一条录取标准录取考生不足,则进行组合间置换,按置换后的等级录取达到第一条标准的考生。

  若组合间置换后达到第一条录取标准的考生数超过录取计划数,则从组合间置换后的考生中按剩余计划数择优录取。

  若组合间置换后达到第一条录取标准的考生达不到录取计划数,先录取组合间置换后达到第一条标准的学生,再从剩余考生中择优录取到计划数。

  择优原则为:同等情况下按原始等级(特殊考生享受照顾政策,某科目等级提高后均视为原始等级,下同)优先录取语数英组合等级高的考生,如出现并列,优先录取物理化学两科等级高的考生,仍出现并列,则按照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综合素质评价的科目顺序择优录取原始等级高的考生,直至完成计划。

  补录批次录取方式参照常规批次志愿录取方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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